這次讀書很慢,
理由之一是雜務超多,
裡由之二是書很大部頭。

但是《中論》真的很有趣,
有一種kuso到不行的樂趣;
讓人哈哈一笑,
覺得你是在鬼扯什麼東西。
但仔細想想,其實也是蠻有道理的。

上次的「劈腿」就是如此。
又例如〈觀三相品〉:

「燈中自無闇,住處亦無闇,破闇乃名照,無闇則無照。
云何燈生時,而能破於闇,此燈初生時,不能及於闇。
燈若未及闇,而能破闇者,燈在於此間,則破一切闇。
若燈能自照,亦能照於彼,闇亦應自闇,亦能闇於彼。」

一般說光明照亮黑暗,黎明趕走黑夜。
但這是不可能的啊。

燈光亮起的時候,它本身及所在的地方就已經沒有黑暗,
你說光明照亮黑暗,
既然沒有了黑暗,那光明是在照亮什麼東西?
也不能說剛出現的、還沒到達黑暗的光可以照亮黑暗,
既然光還沒到達黑暗,那就是不能照亮黑暗。
如果光沒到達黑暗也可能照亮黑暗,
那你家點燈,我家應該會亮,但沒有這種事。
如果硬要說你家點燈我家亮,
那為什麼不說我家關燈你家暗?也沒有這種事。

你看,是不是很鬼扯。
但他說得也對,
「光明照亮黑暗」這種說法本就只是語言上的方便。

一切的關鍵在於語言,這就是人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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