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講到《世說‧豪爽》,有個地方事後想想,
覺得我沒有表達得很好。

「桓公讀高士傳,至於陵仲子,便擲去曰:『誰能作此溪刻自處!』」

很有意思。
桓溫看《高士傳》,讀到陳仲子的故事,
實在看不下去了,
就把書扔出去,說:誰能搞這種事來虐待自己啊!

這個好玩之處,是為什麼這種事是「豪爽」。
在此,陳仲子的事蹟當然很關鍵;
但不管怎樣,
對書的內容不滿,就把書丟了,要說這是「豪爽」,
至少是和現代的想像不太一樣。

我想到的是年輕時的往事。
之前好像也說過
大概是我高二的時候吧,大家都在看《少年快報》。

某一篇,是飆車的故事;
當飆到一個極速的時候,就會看到前面有黑色的飛馬。
另一篇,是車田正美的棒球故事;
當球投到一個極速的時候,就會看到球上有青鳥。

某個接近期末考的下午,
某人突然從座位上站起來,大罵:

「×!飆車會看到飛馬?打球會看到青鳥?太扯了!」

大踏步走到教室後方,
用力把那本《少年快報》摔到垃圾桶裡。

這不是跟桓溫摔《高士傳》的情節,如出一轍嗎?

我沒有說出來的是:
仔細想想,
是我的話,就不會把《少年快報》直接丟掉;
這不是我的個性,
現在如此,二十多年前也是一樣。也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吧。

但就是這樣:
雖然只是毫不猶豫、用力地把漫畫丟掉,
這裡面也需要一種真率、無所謂的個性,
而且,
其中還有著年輕時的輕狂。
這是一種還流著熱血的熱情。

這樣想,那麼桓溫的「豪爽」應該也就非常合理了吧。

××××××

這真的是屬於青春的狂放。

不只是摔《少年快報》而已;
當時還有一本《OK寫真雜誌》,只是很普遍級的寫真。
多年之後,
偶然在新聞報導裡知道,名模洪曉蕾年幼時也拍過喔。

我當然沒有買。
但是當年也有人去買了,翻了,覺得一點都不精彩,
盛怒之下,
又毫不顧惜地、直接走到教室後面,扔到垃圾桶。

如果知道洪曉蕾後來會成名,就可以把那本撿起來了。
應該可以賣錢。可惜。

還有呢,
每次考完軍訓,垃圾桶裡也會出現堆積如山的軍訓課本。
尤有甚者,
要放假了,各種考卷、講義、皮鞋啦,甚至違禁之書,
都往樓下丟。
這簡直是一種狂歡的儀式啊。

這不也就是「豪爽」嗎?
那就是年輕的自由、以及無所畏忌。

而,正因為我已不再青春,
所以桓溫的摔書,竟是讓我回想了很久很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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