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最近瑣事之外的瑣事之一。
收到了一封勞保局寄來的信,
說是我媽將滿65歲,可以領國民年金了,
不過呢,
要先把欠費684元繳清。

打了困難重重的電話,
話筒的那邊是聲音很甜,疑似小女生的妹妹。
我說了,
我媽已經領了勞保年金,還能領國民年金嗎?

妹妹幫忙查的結果,原來是這樣:
我媽去年勞保退休到申請勞保年金之間,有1個月空檔,
所以要交這1個月國民年金的保險費,
而且:

「有繳就一定可以領噢。只是不保證有多少噢。」

掛了電話,上勞保局的網站試算了一下,
年資一個月,已經領勞保年金,
國民年金,每個月可以領多少?

每個月19元。

我哈哈大笑了。
為了19元。19元啦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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