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實在是太愚蠢了。
先從原文說起;《世說‧輕詆》:

「蔡伯喈睹睞笛椽,孫興公聽妓,振且擺折。王右軍聞,大嗔曰:『三祖壽樂器,虺瓦弔,孫家兒打折!』」

這段話裡「三祖壽樂器,虺瓦弔」很難解,
一般認為有脫誤。
不過,大體上理解意思是沒問題的。
這是說:
漢末蔡邕,某次看到作為屋簷的竹子,說:
這真是好竹啊。
於是取來做成笛子。聲音奇美。
這隻笛子後來代代相傳,到了孫綽手上;
沒想到有次看歌妓表演,
孫綽太過興奮,把竹笛敲斷了。
王羲之聽說,非常生氣,罵說:
代代相傳的寶物,就被這姓孫的打斷了!

這沒什麼。
只是,因為備課的關係,
我也會參考某書局出的藍色注釋本;
結果這本書的解釋是:

「蔡邕察看屋頂的竹椽,抽下來製成長笛;
孫綽聽歌妓唱歌,興起時就把她抖動得腰都要搖斷了似的。

現在,變成孫綽把歌妓的腰搖到斷了!
我看到這邊時,也是笑到快死。
孫綽到底是在做什麼啊,
為什麼要把女孩「抖動得腰都要搖斷了」?
這、這樣不好吧?
會不會太激動了?
這種內容,能夠寫出來嗎?NCC不會有意見嗎?

連王羲之的憤怒,也變成:

「這孫家的小子快把人家的腰折斷了,豈不令人痛斷肝腸?」

天啊。

××××××

這本書的作者還非常得意,
說這則故事,歷來都認為難解;
但其實結構嚴謹、詞理明備嘛。
說起來,
此書錯誤很多,我備課時看到也就順手打個叉叉。
當然,大家都會犯錯。
不過,
這次折斷女孩的腰,還蠻有意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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