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到學校去弄會館租賃公證的事;
易言之,
就是跟學校租宿舍,必須到法院去公證。

因為WS和科院的幾位老師好心,所以我有便車可以搭,
特此誌謝。
地點是埔里地院的簡易法庭。
這是個非常小的法院,
在河邊的竹林之中,感覺非常悠閒。
想必除了酒駕繳納罰金之外,應該沒什麼事可忙吧。

因為太閒,所以一堆人突然跑去公證,
法庭的人好像一時有點慌亂。

好好喔,我不禁這樣覺得。
畢竟距離我的開學不到24小時了,
任何悠閒的人生都是美好的。

××××××

來的路上,遇到好幾位同學,
他們跟我說,學校蓋了游泳池了,據說還有SPA之類,很高級,
說我一定要去辦張證。

不行,我根本不會游泳啊。怎麼能讓學生看到我溺水的樣子?
那我還要做人嗎?

只不這樣稍微嘀咕了一下,結果竟然是:

「趙x喧:老師人氣那麼高~會有人救你的啦XDDDD

李x慧:不會阿~我今天去探勘過了,深度在120cm~180cm之間,
不去太深的地方就ok了。

MR:學長,如果你去學校泳池游泳的話,我願意贊助小鴨游泳圈一只!

趙x喧:看來大家都很期待MR老師送的小鴨泳圈喔~~。

蘇皮:老師,我可以借你我的鯨魚泳圈。很大一隻,可以騎在上面,不用怕水喔~~~

蘇皮:我還有鱷魚的。鯨魚則有黑色跟藍色兩隻可以選唷~~~不然你想要噗噗車的話...我可以跟我小姪子商借。XD

鄭x蒨:老師放心,微胖的人不容易沉到水裡的,放鬆四肢就浮得起來。→術語是「死屍姿勢」。

Celia:看來如柏在那也被同學們喜愛~~~真不愧是我們當初的老師阿!不過你們學校好有錢....還可以蓋泳池!

羅x馨:老師!!!!!!!!來個一葦渡江吧!!!!!!帥喔!!!!

雅雯:一人一信請阿柏老師表演一葦渡江!

王老闆:你說出了我的心底話。」

好過份!這真是太過份了啊!
我現在非常了解不會游泳的大雄的心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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