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上課時,偶爾會講到過去的年代,
像是:
「當年我還是大學生的時候,
竟然在《世說新語》課本這邊寫了『白癡』2個大字!」之類。

但是一算,
90年代前半的大學生活,那已經是差不多20年前的事了。
真的很恐怖。

仔細思考下去真的越來越嚇人。
當年跟馬芳學藍調吉他的時候,
說起60年代的搖滾英雄們,
「那是30年前的事了。」
這麼說時,覺得非常遙遠。
為什麼呢?
也許是因為當年我們也只有20歲,
所謂30年前云云,
首先就是超出想像力極限的事;
而且,60年代,我根本就還沒出生啊。
那時候所說的30年前,
真的就是古老的傳說。

但是,時代在不知不覺中就流過去了,
我也變成40歲的中年人。
30年前,
現在指的是80年代了。
我親身經歷過的、disco的、俗豔的、泡沫經濟的80年代,
對台灣而言,
是民歌衰退而流行音樂興起的、解嚴前後的、股市開始狂飆的80年代。
對我而言,
是小學到國中到高中的、正青春的80年代。
什麼時候,
這竟然是30年前的事了?

而且,連90年代,也變成快20年前的事了。
現在看到周星馳早期的「新精武門」、「家有喜事」,
1992?那竟然是20年前的老電影了。
我的大學生活什麼時候變成20年前的事了?

真的。時間的遠端正在加速離去。
再想下去,
當年在世新的時候,
每週還能騎車1個半小時從北投到景美,
那時候,
我跟小朋友們也不過相差10歲多一點啊!
但是,那也是快10年前的事了。
連在文建會當兵,
也是快6年前的事了啊。

所以,當年寫在《世說》課本上的「白癡」2字,
那是20年前的字跡;
想到這點,還真是一時無語。
改一下書上桓溫的話:

「書猶如此,人何以堪」?

××××××

正好前幾天聽到王傑的「忘了你忘了我」。
查一下,1989年。那年我高一升高二。
還記得這首歌很紅,
當年679班上會彈吉他的同學們,都很愛唱這首歌。
因為很適合吉他、和弦很簡單吧。
好像是play王同學的比賽曲?



「當你說要走,我不想揮手的時候。
愛情終究是一場空。誰說我倆的過去盡在不言中,
別忘了我曾擁有你,你也曾愛過我。

當你留給我,我不想接受的傷痛。
愛情到頭來還是夢。別說我倆的世界有太多不同,
就說你已經忘了我,你就要離開我。

誰能夠告訴我,我是否付出太多。
就當我從來沒有過,還是消失在我心頭。
誰曾經提醒我,我的愛沒有把握。
就當我從來沒有過。還是忘了你,忘了我。」

其實這首歌到底是在紅什麼,
我到現在也搞不懂。
但真的,
一切都是超過20年前的事了。
當我發現自己可以大聲跟著一起唱,
就知道,一切都過去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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